中新網太原3月20日電 (任麗娜)記者20日從山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獲悉,隨著《山西省貫徹落實〈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-2017年工作規劃〉的實施辦法》陸續下發,該省全面發起5年反腐戰,部署反腐工作任務共98項,且反腐工作與官員政績掛鉤,反腐不力者將追責。
  1.1萬餘字的《實施辦法》,明晰了山西省未來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主攻方向、工作機制、時間節點和目標任務。提出山西要形成不敢腐敗的高壓態勢,堅持“老虎”、“蒼蠅”一起打。山西將通過5年的努力,遏制腐敗蔓延勢頭,取得人民群眾比較滿意的進展和成效。
  未來5年,山西將重點查處領導幹部“用人腐敗”、執法司法人員“以案謀私”、以及煤炭等資源領域腐敗等12類違紀違法案件;重點查糾“徵地拆遷”等10類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,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。
  “賣官鬻爵是最大的腐敗,用人失察也是一種失職行為。”山西將下大力氣整治“帶病提拔”、“買官賣官”等“用人腐敗”,開展“帶病提拔”倒查工作。在查處“用人腐敗”問題上,山西將追究用人者的連帶責任,有效遏制用人問題上的歪風。
  據記者瞭解,山西未來5年,將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任務共98項,每年還將對反腐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,並與官員政績掛鉤,且制定責任追究制度,對反腐敗工作不力,造成不良影響的,嚴肅追究領導責任。(完)  (原標題:山西:“帶病提拔”將倒查追究連帶責任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zwpvsxztafhg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